國家質(zhì)檢總局2007年第39號公告
關于2007年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人員資格考試
有關事宜的公告
為做好2007年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含在校學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港、澳、臺人員)。
(四)品行良好,無欺詐行為,申請前5年無犯罪記錄和嚴重行政處罰記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
(一)提交個人信息。
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間登錄http://www.ciq.org.cn(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xié)會網(wǎng)站)或http://jyjd.ciq.org.cn填寫個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報名表,報名表為資格審查的憑證。
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在4月16至26日期間到報考地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進行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官證或港、澳、臺返鄉(xiāng)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3. 學歷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校高等院校學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5月8至14日登陸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xié)會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內(nèi)容、時間、地點
(一)本次資格考試采取全國統(tǒng)一命題、紙面閉卷考試,統(tǒng)一評分標準,在同一時間進行的方式??荚噧?nèi)容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其中專業(yè)知識分為:檢驗檢測、檢驗鑒定和價值鑒定,考生任選其一。
(二)考試時間為2007年5月19日:
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基礎知識筆試;下午2時00分至4時30分專業(yè)知識筆試。
(三)各地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官證或港、澳、臺返鄉(xiāng)證)原件,在校高等院校學生持本人學生證。
(四)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違者取消考試資格,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同類考試。
四、成績查詢和公布
2007年7月1日以后,考生可通過考務咨詢電話:010-82024318或登錄http://www.ciq.org.cn或http://jyjd.ciq.org.cn查詢考試成績,7月20日以后,國家質(zhì)檢總局將對外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五、資格證書發(fā)放
2007年8月15日以后,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向報考地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領取《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考試合格的在校高等院校學生畢業(yè)后方可憑學歷證書領取《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六、其他事項
(一)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對考試管理機構不能公正履行職責或考生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可向國家質(zhì)檢總局舉報。
舉報電話:010-82261931,010-82261937。
(二)請考生隨時登錄網(wǎng)站http://www.ciq.org.cn或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10-82024318)了解有關信息。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為做好2007年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含在校學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港、澳、臺人員)。
(四)品行良好,無欺詐行為,申請前5年無犯罪記錄和嚴重行政處罰記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
(一)提交個人信息。
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間登錄http://www.ciq.org.cn(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xié)會網(wǎng)站)或http://jyjd.ciq.org.cn填寫個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報名表,報名表為資格審查的憑證。
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在4月16至26日期間到報考地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進行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官證或港、澳、臺返鄉(xiāng)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3. 學歷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校高等院校學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5月8至14日登陸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xié)會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內(nèi)容、時間、地點
(一)本次資格考試采取全國統(tǒng)一命題、紙面閉卷考試,統(tǒng)一評分標準,在同一時間進行的方式??荚噧?nèi)容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其中專業(yè)知識分為:檢驗檢測、檢驗鑒定和價值鑒定,考生任選其一。
(二)考試時間為2007年5月19日:
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基礎知識筆試;下午2時00分至4時30分專業(yè)知識筆試。
(三)各地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官證或港、澳、臺返鄉(xiāng)證)原件,在校高等院校學生持本人學生證。
(四)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違者取消考試資格,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同類考試。
四、成績查詢和公布
2007年7月1日以后,考生可通過考務咨詢電話:010-82024318或登錄http://www.ciq.org.cn或http://jyjd.ciq.org.cn查詢考試成績,7月20日以后,國家質(zhì)檢總局將對外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五、資格證書發(fā)放
2007年8月15日以后,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向報考地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領取《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考試合格的在校高等院校學生畢業(yè)后方可憑學歷證書領取《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六、其他事項
(一)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對考試管理機構不能公正履行職責或考生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可向國家質(zhì)檢總局舉報。
舉報電話:010-82261931,010-82261937。
(二)請考生隨時登錄網(wǎng)站http://www.ciq.org.cn或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10-82024318)了解有關信息。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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