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散心卻掉進投資陷阱:幾十萬資金難收回 親友被羈押
【導讀】游客出游散心掉進投資陷阱,設點經營邀請親友參與。一朝夢醒,幾十萬資金難以收回?!短焯?15》聚焦:警惕非法集資“新花樣”。
據報道,以前我們提到“中國大媽”,她們成為投資理財的積極人群,買黃金、買股票、買郵票、P2P理財??梢哉f是什么熱,就參與什么,成為各類投資市場中的重要力量。但“中國大媽”在投資理財時也可能會遇到很多陷阱,今天我們就來關注一個案例,投資人不僅幾十萬資金投進去沒要回來,還因為參與非法集資被公安部門羈押了幾個月。
浙江義烏的葉女士2015年5月份,受朋友的邀請去江蘇丹陽旅游,而在旅游的過程中,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投資項目,據說特別賺錢。來看一下葉女士的介紹:
葉女士:他說這個項目很好,說我們都是義烏人,過來看一下,他手機上放給我們看信息。他們上個星期來投資的,現在錢已經到位了,他說手機上有信息,錢已經到位了。他說很好。我說,我又沒有帶錢,是來玩的,沒有帶錢,那人就說,他們把義烏的服務中心代理權已經拿過來了,我說這樣最好,到義烏去投。
我們聽到了,葉女士講述她怎么到義烏去投這個資的,今天做客直播間的還有責任編輯曉易。他對這個案件了解的比較清楚,來聽他介紹一些背景的情況。
曉易:這個案件的經過比較復雜。葉女士從義烏去江蘇丹陽,了解到一家名為丹陽市匯海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一個所謂的投資項目。這里面涉及幾個人物,在錄音里葉女士也都會分別提到:分別是陶女士,陶女士是最早參與這個公司的,然后她叫上了陳女士,又叫了一位葉先生,再叫了葉女士的弟弟,葉女士的弟弟讓她到丹陽去散散心,于是葉女士叫自己的兒子傅先生開車一起過去。這里面除了葉女士的兒子傅先生是30多歲,其他的人年紀相仿,都是50、60歲左右。聽起來有點復雜,一句話概括,就是通過朋友認識的朋友,了解到了這個投資項目。
在丹陽的時候,葉女士他們都到了匯海酒業(yè)的辦公室,當時葉女士還有質疑,我們來聽一下錄音:
葉女士:我看那個辦公室里也沒有什么東西,就是點酒、紅棗,幾張辦公桌,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掛在那里。我跟他們說這個辦公室怎么這么小,他們說這個是暫時的,之前辦公室在裝璜,暫時等一下。什么都給我們看了,什么都是齊全的。
當時葉女士這些朋友就勸她投錢進這家公司,說賺錢很快,但當時葉女士沒帶錢,不過沒關系,原來這幾個朋友準備回義烏設立一個“服務中心”,并且說葉女士不僅能自己投資,獲取投資回報,還可以到“服務中心”來“上班”,只要拉來另外的投資者,就可以按比例賺錢提成,也就是葉女士認為的“工資”。葉女士認為,這是個好項目,還讓自己兒子也入了伙,都到“服務中心”上了班。
葉女士:是3000塊錢一份,就是人家買一份就是給50塊錢的提成。
記者: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拿到了多少提成呢?
葉女士:沒拿到多少提成,最后剛好是15號還是16號,公司分兩次匯到了15萬塊,15萬塊就是服務中心用于租房的7萬,還有其他就是吃的東西,買的辦公桌、開通網絡這些東西用。本來是有的多,后來因為公司不返利了嘛,有些人就是要把錢退回去,那就把剩余這些錢都退給他了。
但是葉女士也告訴我們的記者,其實她根本就沒有拿到過什么工資。
葉女士:要我們大家一起幫忙,反正大家一起掙工資這樣。
記者:當然你們拿到過工資沒有,你們其他人拿到過工資嗎?
葉女士:都沒有拿到過工資。
記者:一共干了多久時間?
葉女士:只有17天,第18天就不返了。
記者:他是怎么返利的?
葉女士:就是給他3000塊錢,三個月翻一倍,一星期平均在四五百。
這個公司到底做的是什么樣的好項目,居然三個月之內就能讓投資者有翻一倍的收益呢?
葉女士:他是做那個股票,他說沒有這個錢押在那里股票就上不去,他說股票上市,要這個時間放在那里,股票才可以上市,股票上市后來折取這個錢。所以說給我們這么高的利潤,他就是這樣說的。我們就是沒有仔細去考慮。
這件事聽起來還挺復雜的,曉易你看,幾個重要的詞匯在我腦子里面有印象,一是這個公司是一個酒業(yè)公司,第二是說可以拿到工資,可以讓他們參與,不但投資還可以拿到工資,第三,為什么能夠在三個月內讓投資者有翻一倍的收益呢,是炒股票還是說這個公司準備上市圈錢?
曉易:我們來梳理一下,這里面投資和提成兩個收入,葉女士其實是投了很多,因為說3000元一份,她投了很多份,說每個人限投10份,她可能也是投滿了這個限額。她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10份,3萬塊錢,她自己的親戚朋友還投了那么多,其實到最后,她的親戚朋友一共投了幾十萬塊錢。她所說的“工資”其實就是提成,如果她拉一個人過來,如果那個人3000塊錢買了一份,她就能拿50塊錢的提成,肯定他們一般都會買很多份。所以葉女士覺得真是好項目,三個月又能翻一倍,又能拿提成,自己反正也沒有干什么其他的事,而且自己的兒子也沒有上其他的班,就說一起來做這個事。后來我了解了這個公司,它是一個真實存在的注冊了的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榮生。后面我們要聽一下他的錄音,這個錄音對外就是說,我們公司準備上市了,我們把原始股分成多少份,3000元一份,大家都來買這個份額,但并不是說我們公司上市以后才給大家返利,只要你投資以后我們每個星期都返利,三個月為期限,三個月以后把你投資的所有錢翻一倍返還給你。就是這樣一個情況,葉女士他們就被這種高額的利潤給吸引了。
主持人:所以說這個是一個溫柔的、沒好的陷阱。
曉易:他們當時簽了一個購銷協(xié)議,我們手中上拿了一個購銷的協(xié)議,甲方是丹陽市匯海酒業(yè)有限公司,乙方是投資者的名字。說是買了股份成了經營者,不是賣酒,而是讓大家去成為經營者。
葉女士他們拿不到錢,決定報案,然后去丹陽找那家公司。
葉女士:報案了,報了5次警方才過來,過來就說到派出所去,叫他們一起幫忙把這個事情說清楚。是叫他們來幫忙的,哪里知道我們這些人都簽過這些東西嗎,我就跟他們說清楚,把這個事情一交待給他們,就把他們的人關押起來了。他們說,你們去辦過這個事情,都要檢查,搞的我們莫名其妙。他說你們都需參與了,都跟他們簽了協(xié)議了。
這個服務中心才干了10多天,公司就不返利了,提成沒拿著不說,還賠進去投資的錢。葉女士他們認為自己上當受騙了,決定要去江蘇丹陽找這家公司,在去找之前,葉女士他們先在義烏報了警,結果8月25號,他們想要叫上當地的警察一起去丹陽找那家公司的時候,他們自己卻被經偵部門羈押了。曉易,這是怎么回事?
曉易:葉女士她們有幾個人參與了這個服務中心的工作,出現這個問題以后,他們其實并不覺得自己是參與了非法集資這樣的事,只覺得自己是投資了,是拿工資的,自己上當受騙了,所以找當地的公安部門主持公道。但是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參與其中了,所以當時經偵部門就把他們羈押了起來,他們并沒有去到丹陽去找那家公司。
我們來看一下義烏的公安部門如何回應的。
義烏公安:我了解了這個案子,它依法依規(guī),沒問題。她家這個錢可能跟江蘇那邊的公司有牽連,她的意思是說江蘇那邊公司也有這么多人,為什么不去抓。但是就我們來講,作為義烏公安來講,沒有權限去把另外的案子牽涉進來。這個是刑拘,要等法院判下來,好幾個月了,我們證據肯定都已經弄好了,材料交到檢察院,去法院起訴。這個案子就是一個普通的案子,我們不會說怎么樣的。
主持人:剛才主要聽到了葉女士以及警方對這件事情的說法,丹陽那家所謂的酒業(yè)公司是怎么回事呢,記者給丹陽市匯海就業(y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榮生打了電話,我們來聽記者了解到的情況:
記者:您知道在義烏這邊他們被關押的這個事嗎?
王榮生:知道。
記者:因為他們不是原來到你們公司來合作的嗎?來交的錢,現在不知道你們有什么辦法能夠幫助一下沒有?
王榮生:他們是下面的一個人搞的,一個姓言的,言國慶。
記者:他們都是跟丹陽匯海酒業(yè)公司來簽的這個協(xié)議嗎?
王榮生:這個我們也不清楚當時的情況。
記者:您不知道這個事嗎?
王榮生:我也知道的。
記者:您知道。言國慶負責你們公司的什么業(yè)務?
王榮生:他是負責市場。
記者:我能聯系他嗎?
王榮生:現在我也聯系不上,他是有原始股權,到時還要把錢打給他們的會員去。
記者:就是說那個公司上市了,然后他把錢給會員嗎?
王榮生:對。
記者:現在那個會員,不是錢的問題,他們現在都被關進去了,現在怎么辦?你們公司能去義烏這邊來幫他澄清一下嗎?
王榮生:這個要找到言國慶。
記者:需要他來幫助是嗎?
王榮生:恩。
記者:但是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您說話就能夠起作用啊?王總你能幫幫忙嗎?
王榮生:我來跟言國慶聯系。
記者:但是同時他們的協(xié)議是跟你們公司簽的,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這個事您應該知道,您覺得這個事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
王榮生:我們現在還沒有收到通知。
記者:沒接到通知?誰的通知?
王榮生:就是義烏。
記者:沒有接到義烏的通知,他們的親戚不是來找過你們多次了?
王榮生:我不知道。
主持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不能找得到他,反正告訴我們的是說,這個人已經找不到了,他們這到底是怎么樣的事情?
曉易:剛剛的錄音里面也提到了,說其實欠他們的錢還會還上的,說是言總持有另外一個公司的股權,等那個公司上市了,賺錢了會把這一部分的錢來返還給大家。這個事太虛無縹渺了。
像這樣的問題,到底在司法上會觸犯哪些法律條文?會出現哪些問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鄭傳鍇律和曉易一起就這個案例做出了分析。
主持人:曉易,你覺得原因可能會在哪幾個方面導致了投資者們上當?
曉易:兩個原因,一是高額利潤的誘惑。第二是投資者自己確實考察了這個公司,但是沒有發(fā)現問題。但是我覺得其實他們是可以更小心的,因為當時去丹陽的時候,看到這家公司辦公室特別的小,公司老總跟她說還有一個很大的新裝修的辦公場所,就這樣給蒙混過關了。他們應該去對這個公司做更深入的調查,問一些周邊的人,如果一個公司開了很長時間,起碼周邊的鄰居會了解。我相信如果仔細的去勘察這個公司,查證這個公司的營業(yè)情況,應該能夠發(fā)現其中的破綻。
主持人:請教一下鄭傳鍇律師法律上的問題,曉易說到,投資者只所以信任這家公司,因為他們察看公司所有的資料,認為這是一家正常合法的公司,但是一個合法的公司,為什么最后卻變成了這樣一個案子,您認為問題可能出現在哪里?
鄭傳鍇:首先我補充幾點,看了所有的資料后,我認為當事人可能在社會經驗上面有缺失。另外,當時在審查這個項目的過程當中,實際上還是跟著所謂的騙子或者“集資者”的思路來走,他們可能是通過對方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包括刷卡機,包括提供相應的部門這些情況做了一個審查,他們認為已經得到確認。但是最基本的審查是什么?是交易框架的審查,交易的行為包括設計的交易條款,而且收益率是不是符合正常的邏輯,是不是符合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這是最基本要審查內容。但是參與人沒有認真的審查這一項,只是簡單的走馬觀花看了一下,所以是導致今天局面的最根本問題。
主持人:葉女士以及她的朋友們大概投資的金額有數十萬元,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他們當時是找到了義烏的警方是想報案,然后聯合警方一起到丹陽找王總把自己的錢收回來,但沒有想到義烏警方先把他們羈押起來了,葉女士認為羈押他們是不合理的,她對于經偵部門的處理方式是有異議的。從法律的司法途徑上來說,她應該怎么做,這樣的異議能夠有什么樣的途徑可以進行表達?
鄭傳鍇:我覺得最可怕的就是當事人提出來這一點,她認為經偵部門的行為是異議,所以她一直進行異議的申訴。但是目前來講,按照我們國家的司法程序,她已經被列為了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門已經啟動了刑事訴訟的司法程序。但是截至到目前當事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是在不停的反映情況,這在我看來是非常可怕的。實際上當事人法律意識的缺失,可能也是普法工作的缺失。目前她所做的這些所謂的程序,包括維權的方式,實際上我個人認為是無效的。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委托刑事辯護律師來為他們進行辯護,這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不是所謂的申訴或者求情。
主持人:問題是,之前葉女士及其她的朋友被羈押,葉女士后來是取保候審,其他人羈押時間已經長達大概五個月的時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羈押時長上有沒有問題?
鄭傳鍇:按照國家的刑事訴訟法,經過一個又一個基本的四個月的審批時間,包括幾次的報批,捕后的羈押期限可以達到七個月,所以目前看,羈押期限沒有問題。而且目前以我們國家的法治環(huán)境來看,超期羈押的可能性不大。
主持人:也就是說從義烏警方的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上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
鄭傳鍇:實際上這個犯罪行為的根在丹陽,而不是在義烏。警方應該在丹陽對整個涉嫌犯罪的行為進行全面?zhèn)刹?,而不是簡簡單單對義烏所謂的分銷商做很草率的偵查。我覺得在程序上義烏警方有瑕疵。
曉易:在采訪當中,警方的工作人員已經回應了,說他們已經通報了丹陽的公安部門,而且他們回應說程序是沒有問題的。
鄭傳鍇:我們的國家的公安機關存在一個所謂并案處理的方式,但如果并案處理,相應的案件都要移送到丹陽警方或者丹陽市的檢察院審查起訴。但目前我們了解到的案件的審查起訴可能還在義烏,也即義烏的警方在主導行使刑事偵查權,但在主導行使刑事偵查權的過程當中,一定要進行全面的偵查,而不是聯系丹陽的警方,由丹陽的警方進行檢查。
主持人:現在還有一個問題,葉女士處于這一起案件的中游水平,上游他們是被丹陽的那家公司給誆進去了,下游他們還再想去拉其他的一些朋友,這樣一個情況下,對他們的處理到底有多大的區(qū)別,應該要怎么樣?
鄭傳鍇:我們的刑法講究的是主客觀相一致,一方面他的主觀心態(tài)是要依賴于本人的公訴,另外一方面要根據他的行為來進行合理的判定。就目前這個案件,她本人投了,而且拉了親戚朋友投,目前我個人傾向可能是她沒有集資類的故意,如果她有,本人不會去投,可能還是她本身知識性的判斷的缺失,這還是限定在民事范疇之內,而不是犯罪行為。所以我個人認為對于這種行為,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她的主觀供述結合她個人的行為客觀上的反映,來確定她主觀的心態(tài)是否構成犯罪,不存在所謂的中間環(huán)節(jié)。
主持人:葉女士他們一家投入的幾十萬資金有沒有可能要回來?
鄭傳鍇:有可能,但是應該是通過一個刑事追繳的程序,追繳之后由公安機關發(fā)還被害人。
主持人:微信平臺上,“別克君”說,我們認識一些江蘇的人,一起對外進行欺騙,有的是明確的分工,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在一個階段達到自己目的之后就開始跑路,他們一開始是利用各種辦公室的豪華裝修,各種假象來欺騙上當人,最后達到騙取了資金之后就人間蒸發(fā)??磥磉@個事情可能在一些省份不是一個個案,像葉女士遭遇到的這種情況到底是屬于一個什么樣的案例,會不會屬于非法集資案?
鄭傳鍇:首先,我們國家沒有非法集資這樣一個具體罪名,我們涉及到非法集資,最常用的兩個罪名,一個叫做集資詐騙,另外一個叫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的區(qū)別在于它有沒有騙的故意,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強調的是違反國家的經營秩序,可能沒有騙的故意。由于特定的案例,集資詐騙已經取消了死刑,另外很多司法機關使用這個罪名相對比較慎重,所以我們最常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主持人:像這樣的情況到底手段會有哪些,曉易給我們做個總結,對于網友理清這個事情以及防患于未然可能會有一定的幫助。
曉易:我了解到,有民警給大家做了介紹,我來轉述一下?,F在非法集資不斷向各種新的行業(yè)領域來蔓延,它主要的手段有幾種,典型的五種,首先是以購買字畫、玉石、珠寶文物等這樣一些實物的方式,承諾之后每個月返還部分投資款,最終還合計返款要遠遠超過投資的款項。另外是以境外投資、高新技術開發(fā)這樣的旗號,假冒虛構國際知名公司來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fā)售一些境外的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fā)高新技術這樣的一些虛構信息,通過高額回報這樣的方式誘騙大家來給個人的賬戶里面打資金,然后這些網站回關閉,攜款潛逃;第三,套用互聯網金融創(chuàng)新的概念,我們上次的案例才討論了P2P理財,這樣的一些案例非常多,一般來說都是以高額的利潤回報作為誘餌,套取大家的資金,關閉網站,攜款潛逃;第四,以汽車租賃為幌子,客戶提供身份證、資金雙方商定好的車型,由公司來代購汽車,并把汽車租給第三方,約定利息,第三方再將租賃的錢交給公司,然后大家通過投資這樣的公司獲利,其實它的資金鏈很可能出現斷裂;第五,以種植養(yǎng)殖項目開發(fā)這樣的名義非法集資,不法分子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yè),公司可以查到注冊信息的,他們打著相應的國家產業(yè)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這樣一些旗號來騙取廣大公眾的資金。
主持人:請教一下鄭傳鍇律師,集資詐騙現在如此之多,感覺好像隨時都可能冒出來,到底癥結出現在哪里?
鄭傳鍇:其實癥結出現在資本市場,中小企業(yè)尤其是民企,可能融不到錢,大型的國企,包括資金存在一定的余額,導致出現“逆差”,資本市場存在不平衡的現象。實際上無論是以什么樣的形式存在,只要它存在高額返利的情況,大多涉嫌到集資類的詐騙,公眾只要是自己不能夠確定風險的,最好少參與。
【導讀】游客出游散心掉進投資陷阱,設點經營邀請親友參與。一朝夢醒,幾十萬資金難以收回?!短焯?15》聚焦:警惕非法集資“新花樣”。
據報道,以前我們提到“中國大媽”,她們成為投資理財的積極人群,買黃金、買股票、買郵票、P2P理財??梢哉f是什么熱,就參與什么,成為各類投資市場中的重要力量。但“中國大媽”在投資理財時也可能會遇到很多陷阱,今天我們就來關注一個案例,投資人不僅幾十萬資金投進去沒要回來,還因為參與非法集資被公安部門羈押了幾個月。
浙江義烏的葉女士2015年5月份,受朋友的邀請去江蘇丹陽旅游,而在旅游的過程中,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投資項目,據說特別賺錢。來看一下葉女士的介紹:
葉女士:他說這個項目很好,說我們都是義烏人,過來看一下,他手機上放給我們看信息。他們上個星期來投資的,現在錢已經到位了,他說手機上有信息,錢已經到位了。他說很好。我說,我又沒有帶錢,是來玩的,沒有帶錢,那人就說,他們把義烏的服務中心代理權已經拿過來了,我說這樣最好,到義烏去投。
我們聽到了,葉女士講述她怎么到義烏去投這個資的,今天做客直播間的還有責任編輯曉易。他對這個案件了解的比較清楚,來聽他介紹一些背景的情況。
曉易:這個案件的經過比較復雜。葉女士從義烏去江蘇丹陽,了解到一家名為丹陽市匯海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一個所謂的投資項目。這里面涉及幾個人物,在錄音里葉女士也都會分別提到:分別是陶女士,陶女士是最早參與這個公司的,然后她叫上了陳女士,又叫了一位葉先生,再叫了葉女士的弟弟,葉女士的弟弟讓她到丹陽去散散心,于是葉女士叫自己的兒子傅先生開車一起過去。這里面除了葉女士的兒子傅先生是30多歲,其他的人年紀相仿,都是50、60歲左右。聽起來有點復雜,一句話概括,就是通過朋友認識的朋友,了解到了這個投資項目。
在丹陽的時候,葉女士他們都到了匯海酒業(yè)的辦公室,當時葉女士還有質疑,我們來聽一下錄音:
葉女士:我看那個辦公室里也沒有什么東西,就是點酒、紅棗,幾張辦公桌,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掛在那里。我跟他們說這個辦公室怎么這么小,他們說這個是暫時的,之前辦公室在裝璜,暫時等一下。什么都給我們看了,什么都是齊全的。
當時葉女士這些朋友就勸她投錢進這家公司,說賺錢很快,但當時葉女士沒帶錢,不過沒關系,原來這幾個朋友準備回義烏設立一個“服務中心”,并且說葉女士不僅能自己投資,獲取投資回報,還可以到“服務中心”來“上班”,只要拉來另外的投資者,就可以按比例賺錢提成,也就是葉女士認為的“工資”。葉女士認為,這是個好項目,還讓自己兒子也入了伙,都到“服務中心”上了班。
葉女士:是3000塊錢一份,就是人家買一份就是給50塊錢的提成。
記者: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拿到了多少提成呢?
葉女士:沒拿到多少提成,最后剛好是15號還是16號,公司分兩次匯到了15萬塊,15萬塊就是服務中心用于租房的7萬,還有其他就是吃的東西,買的辦公桌、開通網絡這些東西用。本來是有的多,后來因為公司不返利了嘛,有些人就是要把錢退回去,那就把剩余這些錢都退給他了。
但是葉女士也告訴我們的記者,其實她根本就沒有拿到過什么工資。
葉女士:要我們大家一起幫忙,反正大家一起掙工資這樣。
記者:當然你們拿到過工資沒有,你們其他人拿到過工資嗎?
葉女士:都沒有拿到過工資。
記者:一共干了多久時間?
葉女士:只有17天,第18天就不返了。
記者:他是怎么返利的?
葉女士:就是給他3000塊錢,三個月翻一倍,一星期平均在四五百。
這個公司到底做的是什么樣的好項目,居然三個月之內就能讓投資者有翻一倍的收益呢?
葉女士:他是做那個股票,他說沒有這個錢押在那里股票就上不去,他說股票上市,要這個時間放在那里,股票才可以上市,股票上市后來折取這個錢。所以說給我們這么高的利潤,他就是這樣說的。我們就是沒有仔細去考慮。
這件事聽起來還挺復雜的,曉易你看,幾個重要的詞匯在我腦子里面有印象,一是這個公司是一個酒業(yè)公司,第二是說可以拿到工資,可以讓他們參與,不但投資還可以拿到工資,第三,為什么能夠在三個月內讓投資者有翻一倍的收益呢,是炒股票還是說這個公司準備上市圈錢?
曉易:我們來梳理一下,這里面投資和提成兩個收入,葉女士其實是投了很多,因為說3000元一份,她投了很多份,說每個人限投10份,她可能也是投滿了這個限額。她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10份,3萬塊錢,她自己的親戚朋友還投了那么多,其實到最后,她的親戚朋友一共投了幾十萬塊錢。她所說的“工資”其實就是提成,如果她拉一個人過來,如果那個人3000塊錢買了一份,她就能拿50塊錢的提成,肯定他們一般都會買很多份。所以葉女士覺得真是好項目,三個月又能翻一倍,又能拿提成,自己反正也沒有干什么其他的事,而且自己的兒子也沒有上其他的班,就說一起來做這個事。后來我了解了這個公司,它是一個真實存在的注冊了的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榮生。后面我們要聽一下他的錄音,這個錄音對外就是說,我們公司準備上市了,我們把原始股分成多少份,3000元一份,大家都來買這個份額,但并不是說我們公司上市以后才給大家返利,只要你投資以后我們每個星期都返利,三個月為期限,三個月以后把你投資的所有錢翻一倍返還給你。就是這樣一個情況,葉女士他們就被這種高額的利潤給吸引了。
主持人:所以說這個是一個溫柔的、沒好的陷阱。
曉易:他們當時簽了一個購銷協(xié)議,我們手中上拿了一個購銷的協(xié)議,甲方是丹陽市匯海酒業(yè)有限公司,乙方是投資者的名字。說是買了股份成了經營者,不是賣酒,而是讓大家去成為經營者。
葉女士他們拿不到錢,決定報案,然后去丹陽找那家公司。
葉女士:報案了,報了5次警方才過來,過來就說到派出所去,叫他們一起幫忙把這個事情說清楚。是叫他們來幫忙的,哪里知道我們這些人都簽過這些東西嗎,我就跟他們說清楚,把這個事情一交待給他們,就把他們的人關押起來了。他們說,你們去辦過這個事情,都要檢查,搞的我們莫名其妙。他說你們都需參與了,都跟他們簽了協(xié)議了。
這個服務中心才干了10多天,公司就不返利了,提成沒拿著不說,還賠進去投資的錢。葉女士他們認為自己上當受騙了,決定要去江蘇丹陽找這家公司,在去找之前,葉女士他們先在義烏報了警,結果8月25號,他們想要叫上當地的警察一起去丹陽找那家公司的時候,他們自己卻被經偵部門羈押了。曉易,這是怎么回事?
曉易:葉女士她們有幾個人參與了這個服務中心的工作,出現這個問題以后,他們其實并不覺得自己是參與了非法集資這樣的事,只覺得自己是投資了,是拿工資的,自己上當受騙了,所以找當地的公安部門主持公道。但是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參與其中了,所以當時經偵部門就把他們羈押了起來,他們并沒有去到丹陽去找那家公司。
我們來看一下義烏的公安部門如何回應的。
義烏公安:我了解了這個案子,它依法依規(guī),沒問題。她家這個錢可能跟江蘇那邊的公司有牽連,她的意思是說江蘇那邊公司也有這么多人,為什么不去抓。但是就我們來講,作為義烏公安來講,沒有權限去把另外的案子牽涉進來。這個是刑拘,要等法院判下來,好幾個月了,我們證據肯定都已經弄好了,材料交到檢察院,去法院起訴。這個案子就是一個普通的案子,我們不會說怎么樣的。
主持人:剛才主要聽到了葉女士以及警方對這件事情的說法,丹陽那家所謂的酒業(yè)公司是怎么回事呢,記者給丹陽市匯海就業(y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榮生打了電話,我們來聽記者了解到的情況:
記者:您知道在義烏這邊他們被關押的這個事嗎?
王榮生:知道。
記者:因為他們不是原來到你們公司來合作的嗎?來交的錢,現在不知道你們有什么辦法能夠幫助一下沒有?
王榮生:他們是下面的一個人搞的,一個姓言的,言國慶。
記者:他們都是跟丹陽匯海酒業(yè)公司來簽的這個協(xié)議嗎?
王榮生:這個我們也不清楚當時的情況。
記者:您不知道這個事嗎?
王榮生:我也知道的。
記者:您知道。言國慶負責你們公司的什么業(yè)務?
王榮生:他是負責市場。
記者:我能聯系他嗎?
王榮生:現在我也聯系不上,他是有原始股權,到時還要把錢打給他們的會員去。
記者:就是說那個公司上市了,然后他把錢給會員嗎?
王榮生:對。
記者:現在那個會員,不是錢的問題,他們現在都被關進去了,現在怎么辦?你們公司能去義烏這邊來幫他澄清一下嗎?
王榮生:這個要找到言國慶。
記者:需要他來幫助是嗎?
王榮生:恩。
記者:但是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您說話就能夠起作用啊?王總你能幫幫忙嗎?
王榮生:我來跟言國慶聯系。
記者:但是同時他們的協(xié)議是跟你們公司簽的,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這個事您應該知道,您覺得這個事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
王榮生:我們現在還沒有收到通知。
記者:沒接到通知?誰的通知?
王榮生:就是義烏。
記者:沒有接到義烏的通知,他們的親戚不是來找過你們多次了?
王榮生:我不知道。
主持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不能找得到他,反正告訴我們的是說,這個人已經找不到了,他們這到底是怎么樣的事情?
曉易:剛剛的錄音里面也提到了,說其實欠他們的錢還會還上的,說是言總持有另外一個公司的股權,等那個公司上市了,賺錢了會把這一部分的錢來返還給大家。這個事太虛無縹渺了。
像這樣的問題,到底在司法上會觸犯哪些法律條文?會出現哪些問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鄭傳鍇律和曉易一起就這個案例做出了分析。
主持人:曉易,你覺得原因可能會在哪幾個方面導致了投資者們上當?
曉易:兩個原因,一是高額利潤的誘惑。第二是投資者自己確實考察了這個公司,但是沒有發(fā)現問題。但是我覺得其實他們是可以更小心的,因為當時去丹陽的時候,看到這家公司辦公室特別的小,公司老總跟她說還有一個很大的新裝修的辦公場所,就這樣給蒙混過關了。他們應該去對這個公司做更深入的調查,問一些周邊的人,如果一個公司開了很長時間,起碼周邊的鄰居會了解。我相信如果仔細的去勘察這個公司,查證這個公司的營業(yè)情況,應該能夠發(fā)現其中的破綻。
主持人:請教一下鄭傳鍇律師法律上的問題,曉易說到,投資者只所以信任這家公司,因為他們察看公司所有的資料,認為這是一家正常合法的公司,但是一個合法的公司,為什么最后卻變成了這樣一個案子,您認為問題可能出現在哪里?
鄭傳鍇:首先我補充幾點,看了所有的資料后,我認為當事人可能在社會經驗上面有缺失。另外,當時在審查這個項目的過程當中,實際上還是跟著所謂的騙子或者“集資者”的思路來走,他們可能是通過對方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包括刷卡機,包括提供相應的部門這些情況做了一個審查,他們認為已經得到確認。但是最基本的審查是什么?是交易框架的審查,交易的行為包括設計的交易條款,而且收益率是不是符合正常的邏輯,是不是符合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這是最基本要審查內容。但是參與人沒有認真的審查這一項,只是簡單的走馬觀花看了一下,所以是導致今天局面的最根本問題。
主持人:葉女士以及她的朋友們大概投資的金額有數十萬元,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他們當時是找到了義烏的警方是想報案,然后聯合警方一起到丹陽找王總把自己的錢收回來,但沒有想到義烏警方先把他們羈押起來了,葉女士認為羈押他們是不合理的,她對于經偵部門的處理方式是有異議的。從法律的司法途徑上來說,她應該怎么做,這樣的異議能夠有什么樣的途徑可以進行表達?
鄭傳鍇:我覺得最可怕的就是當事人提出來這一點,她認為經偵部門的行為是異議,所以她一直進行異議的申訴。但是目前來講,按照我們國家的司法程序,她已經被列為了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門已經啟動了刑事訴訟的司法程序。但是截至到目前當事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是在不停的反映情況,這在我看來是非常可怕的。實際上當事人法律意識的缺失,可能也是普法工作的缺失。目前她所做的這些所謂的程序,包括維權的方式,實際上我個人認為是無效的。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委托刑事辯護律師來為他們進行辯護,這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不是所謂的申訴或者求情。
主持人:問題是,之前葉女士及其她的朋友被羈押,葉女士后來是取保候審,其他人羈押時間已經長達大概五個月的時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羈押時長上有沒有問題?
鄭傳鍇:按照國家的刑事訴訟法,經過一個又一個基本的四個月的審批時間,包括幾次的報批,捕后的羈押期限可以達到七個月,所以目前看,羈押期限沒有問題。而且目前以我們國家的法治環(huán)境來看,超期羈押的可能性不大。
主持人:也就是說從義烏警方的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上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
鄭傳鍇:實際上這個犯罪行為的根在丹陽,而不是在義烏。警方應該在丹陽對整個涉嫌犯罪的行為進行全面?zhèn)刹?,而不是簡簡單單對義烏所謂的分銷商做很草率的偵查。我覺得在程序上義烏警方有瑕疵。
曉易:在采訪當中,警方的工作人員已經回應了,說他們已經通報了丹陽的公安部門,而且他們回應說程序是沒有問題的。
鄭傳鍇:我們的國家的公安機關存在一個所謂并案處理的方式,但如果并案處理,相應的案件都要移送到丹陽警方或者丹陽市的檢察院審查起訴。但目前我們了解到的案件的審查起訴可能還在義烏,也即義烏的警方在主導行使刑事偵查權,但在主導行使刑事偵查權的過程當中,一定要進行全面的偵查,而不是聯系丹陽的警方,由丹陽的警方進行檢查。
主持人:現在還有一個問題,葉女士處于這一起案件的中游水平,上游他們是被丹陽的那家公司給誆進去了,下游他們還再想去拉其他的一些朋友,這樣一個情況下,對他們的處理到底有多大的區(qū)別,應該要怎么樣?
鄭傳鍇:我們的刑法講究的是主客觀相一致,一方面他的主觀心態(tài)是要依賴于本人的公訴,另外一方面要根據他的行為來進行合理的判定。就目前這個案件,她本人投了,而且拉了親戚朋友投,目前我個人傾向可能是她沒有集資類的故意,如果她有,本人不會去投,可能還是她本身知識性的判斷的缺失,這還是限定在民事范疇之內,而不是犯罪行為。所以我個人認為對于這種行為,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她的主觀供述結合她個人的行為客觀上的反映,來確定她主觀的心態(tài)是否構成犯罪,不存在所謂的中間環(huán)節(jié)。
主持人:葉女士他們一家投入的幾十萬資金有沒有可能要回來?
鄭傳鍇:有可能,但是應該是通過一個刑事追繳的程序,追繳之后由公安機關發(fā)還被害人。
主持人:微信平臺上,“別克君”說,我們認識一些江蘇的人,一起對外進行欺騙,有的是明確的分工,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在一個階段達到自己目的之后就開始跑路,他們一開始是利用各種辦公室的豪華裝修,各種假象來欺騙上當人,最后達到騙取了資金之后就人間蒸發(fā)??磥磉@個事情可能在一些省份不是一個個案,像葉女士遭遇到的這種情況到底是屬于一個什么樣的案例,會不會屬于非法集資案?
鄭傳鍇:首先,我們國家沒有非法集資這樣一個具體罪名,我們涉及到非法集資,最常用的兩個罪名,一個叫做集資詐騙,另外一個叫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的區(qū)別在于它有沒有騙的故意,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強調的是違反國家的經營秩序,可能沒有騙的故意。由于特定的案例,集資詐騙已經取消了死刑,另外很多司法機關使用這個罪名相對比較慎重,所以我們最常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主持人:像這樣的情況到底手段會有哪些,曉易給我們做個總結,對于網友理清這個事情以及防患于未然可能會有一定的幫助。
曉易:我了解到,有民警給大家做了介紹,我來轉述一下?,F在非法集資不斷向各種新的行業(yè)領域來蔓延,它主要的手段有幾種,典型的五種,首先是以購買字畫、玉石、珠寶文物等這樣一些實物的方式,承諾之后每個月返還部分投資款,最終還合計返款要遠遠超過投資的款項。另外是以境外投資、高新技術開發(fā)這樣的旗號,假冒虛構國際知名公司來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fā)售一些境外的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fā)高新技術這樣的一些虛構信息,通過高額回報這樣的方式誘騙大家來給個人的賬戶里面打資金,然后這些網站回關閉,攜款潛逃;第三,套用互聯網金融創(chuàng)新的概念,我們上次的案例才討論了P2P理財,這樣的一些案例非常多,一般來說都是以高額的利潤回報作為誘餌,套取大家的資金,關閉網站,攜款潛逃;第四,以汽車租賃為幌子,客戶提供身份證、資金雙方商定好的車型,由公司來代購汽車,并把汽車租給第三方,約定利息,第三方再將租賃的錢交給公司,然后大家通過投資這樣的公司獲利,其實它的資金鏈很可能出現斷裂;第五,以種植養(yǎng)殖項目開發(fā)這樣的名義非法集資,不法分子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yè),公司可以查到注冊信息的,他們打著相應的國家產業(yè)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這樣一些旗號來騙取廣大公眾的資金。
主持人:請教一下鄭傳鍇律師,集資詐騙現在如此之多,感覺好像隨時都可能冒出來,到底癥結出現在哪里?
鄭傳鍇:其實癥結出現在資本市場,中小企業(yè)尤其是民企,可能融不到錢,大型的國企,包括資金存在一定的余額,導致出現“逆差”,資本市場存在不平衡的現象。實際上無論是以什么樣的形式存在,只要它存在高額返利的情況,大多涉嫌到集資類的詐騙,公眾只要是自己不能夠確定風險的,最好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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