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為肖像權要打官司 一張“臉”該值多少錢?
【導讀】化肥公司擅自使用農戶照片,時隔兩年被發(fā)現(xiàn)后賠償4袋化肥。“他們也遇到過別的農戶找他們反映,都是給了兩袋化肥就解決了。”農戶不滿意,提出賠償2 萬元;商家拒絕并放出豪言:寧可十萬打官司,也不兩萬賠農戶“一個人就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多塊錢,覺得真是超出我們接受的范圍”?!短焯?15》本期聚焦:一場由農民肖像權引發(fā)的紛爭。
據(jù)報道,近年來,明星因為被侵犯肖像權而提起訴訟進行維權的案件時有發(fā)生?;ヂ?lián)網(wǎng)時代,肖像權糾紛日益增多,已經不是明星的“專屬”,普通大眾的肖像權也很有可能被侵犯。今天我們要說的是,農民朋友肖像權被企業(yè)侵犯的事情。
家住河北省滄州市青縣的一對老夫婦在買化肥的時候,意外發(fā)現(xiàn)自己的照片竟被登上了“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的化肥廣告。老兩口為此感到震驚,但是又不知道如何維權,于是便拜托晚輩胡先生幫忙處理這件事,我們先來聽聽胡先生介紹事情經過:
胡先生:我們今年3月份去我們村的那個農資店買農藥,買農藥的時候這個賣農藥的就問我,壽光志同道合肥的效果怎么樣?我說我沒用這個肥料,我不知道。賣農藥的就說,你不知道你給人做廣告,那都上包裝了。我說真不知道,我一看真是這么回事,他兩口子就在包裝上呢,于是第二天就給這個廠子打電話反映這個事情。廠子說這個事要跟領導說一下,過了四、五天,這個藥廠找我們鎮(zhèn)上的一個賣他們肥料的代理點說這個事,就說廠子給拿4袋肥料了這個事,說你們同意吧。我叔他們不同意,就說要兩萬塊錢,這就等于一個人要一萬塊錢的費用,然后對方就不認可,找了幾次中間人給我叔說這個事,這個廠家始終就沒有跟我叔聯(lián)系過,我也給廠子打過幾次電話,始終沒有人來正面的處理這個問題。后來我聽這個中間人的意思是說這個廠子寧愿拿出10萬塊錢打官司也不賠這個錢。
明明沒有用過這一品牌的化肥,卻被當成“使用者”登上了化肥廣告,老兩口詫異之后開始感到氣憤??吹搅诉@款化肥的包裝后,老兩口才想起來是怎么回事,我們繼續(xù)來聽聽胡先生的轉述:
胡先生:事情是我們近期發(fā)現(xiàn)的,但是拍照片是在2014年的下半年,應該在7月份到8月份,當時有6到8個人來我叔的棚里面,他們帶著土壤探測儀,說測測土壤缺什么東西,就跟我叔說缺這個缺那個,用他們家的肥料比較好。帶他們來的是我們縣城農資站的一個人,跟我叔也認識,我叔就蹲在那個地方,他們就把那個包裝袋放到我叔的面前了,因為里面有認識的人,我叔就樂呵的跟他們說話,他們在這個期間可能就拍了我叔的照片了,其實我叔都不知道他們拍照片了,我嬸也是。但是看照片時,連我自己也認為他們兩個是自愿照的,實際上他們是真不知情。
原來是對方在介紹化肥產品時,老兩口被拍下來了。要是不做說明,看過照片的人還真以為是他們用過化肥后,對化肥產品感到非常滿意??纯磸V告上的那些照片,每一張都是拿著化肥包裝袋,充滿喜悅的表情。那么他們被登上廣告是自愿的,還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呢?
胡先生:因為這個廠子侵犯老百姓權利的情況挺多的,只不過有人不懂沒有找它們,我們村除了我叔和我嬸,鄰村還有一家也是被他們侵權了,鄰村也不知道,后來我們就告訴廠子了,如果你不賠償我們,我們就去找鄰村這一家一起去告你們這個廠子。廠子在聽到信后的第四天,給那一家拉來了4袋肥料,讓對方簽了個字,就證明對方讓它使用自己的照片。
原來還不止這老兩口一家人遇到這樣的情況。胡先生介紹,鄰村的農戶已經通過調解,收下了化肥廠補償?shù)膸状?,就消除了矛盾。而這一次,化肥廠與老倆口之間的矛盾焦點,就在于具體的賠償內容上。胡先生代表的老兩口這方不接受化肥商家4袋化肥的賠償。而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方面,也不接受胡先生這邊2萬元的索賠要求。老兩口為什么要提出2萬元的索賠呢?
胡先生:因為我們也問過律師了,假若我們正式起訴它們,我們要根據(jù)這個廠的銷售額或者盈利額來提出賠償,我們提出兩萬是我們自己的猜測,它這個肥料已經銷售2年了,就按一千噸來計算,它們的盈利額應該在十萬到二十萬之間,所以我們就跟它要了2萬塊錢的費用,因為它用我們的頭像來做宣傳,是以盈利為目的的。
這邊堅持索賠,而化肥廠那邊堅決反對。目前雙方僵持不下,都沒有讓步的意思。于是記者聯(lián)系到了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員,我們一起來聽聽他們的說法:
化肥廠方:這個人還真夠厲害,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去協(xié)商處理這件事情了,我們的包裝上其實有很多喜悅照片,這上面的照片都是真實使用過我們產品,并認為效果比較好的。因為那個照片是2014年拍攝的,現(xiàn)在我們市場上有很多業(yè)務經理和業(yè)務人員,我們確實也不知道當時是誰拍攝的,所以現(xiàn)在也沒有人去證實這件事情了,因為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了。知道這件事情以后,我們已經去積極的處理了,也給予了一些補償。我們希望他們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能夠使用我們的產品,然后獲得豐收,但是他的要求太高了,每個人要求我們賠償,就超出我們能接受的范圍了。這并不是當事人要求我們去處理,而是委托了一個親戚一直在做這件事情?,F(xiàn)在我們已經改換了2016年的包裝,現(xiàn)在這個包裝上也沒有他的照片。因為當?shù)匾粋€業(yè)務經理也通過我們的銷售商來聯(lián)系處理這件事情了,當事人已經沒有什么其他的意見了,只是這個委托人抓住這個事情不放。
化肥廠方面認為,胡先生這邊的賠償要求過高,超出了他們的接受范圍。值得注意的是,錄音當中有一句話說“當事人已經沒有什么意見了,只是這個委托人抓住事情不放”。
從我們從采訪開始,就一直是胡先生在與我們聯(lián)系,此時,我們更關心的是胡先生的身份,他稱呼當事人為“叔叔”,那么他與當事人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呢?
胡先生:我在村里面懂一點法律方面的知識,老百姓如果有一些不懂的問題,我就會幫助他們維權。我跟他就是一個叔侄的關系,他的輩分比我們大一輩,所以我叫他叔叔,我們是同村的,我叔叔和嬸嬸的意思就是要他們賠償2萬塊錢,如果廠家不賠償,他們就想求助記者,如果還不行,他們就再去山東的法院起訴。因為他們已經放出話來了,就說寧愿拿10萬塊錢去打官司也不賠償,這個是中間人跟我們說的。他們現(xiàn)在覺得農民什么也不懂,也經不起折騰。包裝袋上的那些人其實好多都不知情,我叔叔、嬸嬸當時也不懂。后來我嬸嬸不同意,說找個明白人問一問,他們害怕所以來找我,事先就把我叫去了,就說不讓我管這個事,我開始沒管,后來又找我去了,說代理人不管了,讓我出面解決下。我感覺他們挺欺負人的,于是我就幫他們找到了12315。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都不讓步,事情發(fā)展至此,停滯不前。
關于這一話題,《天天315》實習編輯小艾、經濟之聲評論員易建濤以及北京市同諾律師事務所的胡曉律師進行了分析與評論。
這個事情現(xiàn)在就處于一個僵局,對于這個案例的一些細節(jié)和后續(xù),小艾進行了相關的介紹,
小艾:這件事我一直在跟胡先生交流,中國很多農村地區(qū)的人會經常到村里的農資站去買化肥,農藥等,廠家也經常通過農資站向村民推銷化肥,這個商家就是趁著農民在看包裝袋時拍下的照片。這樣的情況肯定不是一個兩個,因為這個村子和臨村都發(fā)生了同樣的狀況。
當事人有這種維權意識是值得稱贊和鼓勵的,而且他們也了解很多相關的情況,例如侵犯肖像權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現(xiàn)在這一條肯定是屬實的。第二是必須以盈利為目的的,這一點是矛盾的焦點之一,還有待討論。第二個焦點,也就是矛盾的核心就是賠償問題,化肥廠家用了4袋化肥解決了臨村的問題,每一袋化肥的市價是200多塊錢,4袋化肥相當于一千多塊。廠家以為在農村用幾袋化肥就能打發(fā)農戶,可是現(xiàn)在所有人的維權意識都有了提升。但是廠家也有做的好的地方,例如他們能夠及時對農戶提出的問題做出反應,并且也在第一時間找到了中間人,并想辦法來解決這個事情,但是他們的問題出在哪呢?他們的問題就出在他們始終沒有露面,并且在電話中跟當事人的態(tài)度非常強硬。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商家是財大氣粗,以大欺小。而且雙方的說法有很多矛盾之處,誰是真的,誰是假的我們也無從得知?,F(xiàn)在雙方都對彼此都不信任,商家覺得當事人打著侵權的旗號過分索賠,當事人對商家也抱有一味的敵勢態(tài)度。所以雙方現(xiàn)在都沒有辦法各讓一步,解決問題。我們說的調解就是協(xié)調解決問題,在走司法程序之前,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這就要看雙方提出的條件是什么。
胡先生:他們銷售的這個產品沒有達到他們宣傳的效果。第二,包裝袋上的那些農戶,甚至有一多半都沒有用過他們的產品,他們也遇到過別的農戶找他們反映,他們都是通過給兩袋化肥就把問題解決了。主要還是因為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打官司應該是輸不了,主要就是賠償多少的問題了,哪怕無法獲得賠償,再搭點錢我叔叔,嬸嬸可能最后都會起訴他們,因為感覺這個公司太欺負人,他們認為幾袋化肥就可以使用老百姓的肖像權。雖然老百姓的身價沒有明星高,但是他們的態(tài)度真的很惡劣,我們每次打電話溝通的時候,他們都說你隨便,你愛怎么來就怎么來。
經濟之聲:事情的焦點之一,就是能否構成侵犯肖像權這樣一個事實。需要滿足兩點: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和以營利為目的。商家擺出的當事人的照片不是以代言的方式,而是以消費者使用過產品并且覺得很不錯的“喜悅照片”的形式。是屬于一種反饋,您認為這種做法構成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嗎?
胡曉:這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權,因為法律意義上的肖像蘊含了肖像權人基于肖像而享有的人格方面的利益。我們在明法通則里明確規(guī)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來使用這樣的肖像,所以在沒有經過我明確同意,明確授權的情況下,隨意使用我的肖像可能就涉及到了侵犯肖像權。
經濟之聲:問題的第二個焦點就是賠償?shù)膯栴},具體的說也就是化肥商家認為胡先生這邊索賠2萬塊錢他們無法接受的,那么關于胡先生提出的這2萬塊錢,國家有沒有關于賠付方式和金額的相關規(guī)定,像胡先生根據(jù)使用當事人照片期間產生的利潤換算賠償金額的方法合理嗎?
胡曉:我認為是這樣的。首先,肖像權的使用本身具備一定的財產利益,原則上我們建議報酬能夠在事前進行協(xié)商和確定,但是很顯然在這個案例中,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在商家擅自使用當事人照片的情況下我們就要考慮:第一,這個商家是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第二,他通過這樣的行為能獲得多少利益?具體的數(shù)額可能還是要具體考慮其銷售量和農戶使用之間的關系,最后法院會給出一個金額。但是4袋化肥可能確實是有點偏少了。
經濟之聲:現(xiàn)在雙方是處于一個僵持的階段,那么接下來胡先生應該如何繼續(xù)維權呢?
胡曉:肖像權的賠償有很多種。走司法程序是可以的,為什么可以?你未經我的同意使用我的肖像,你特意抓拍了一個瞬間,其他消費者可能會誤以為這個老農使用了這個化肥后獲得了很好的收成,從而獲得了非常大的收益,這是一種虛假的宣傳。如果這確實構成了虛假宣傳,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此外,直接提起訴訟也是可以的。
經濟之聲:如果大家都去索賠這兩萬元錢,化肥廠是否會不堪重負?
易建濤:我做一點補充,商家對于記者來采訪這個公司的事實表示非常驚訝,他們覺得這個農戶為什么這么麻煩,居然還能找到一個中央臺的記者來進行采訪,所以他們特別不理解,為什么兩袋化肥沒有辦法去滿足這個農戶?從他們表態(tài)的話語看來,他們自身認為使用這些農戶的照片用來宣傳化肥應該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們并沒有把這個當成侵權的行為。但是后來當這些農戶真的找上門來進行索賠時,他們才著急,但他們還不是特別著急,他們覺得兩袋化肥就能擺平這件事情。
經濟之聲:廠家是否可能已經用兩袋化肥擺平了很多人?
易建濤:對,有這個可能性。如果他真正答應了農戶賠償兩萬塊錢,其他的農戶可能就不愿意了,他們可能會再找上門來,所以這個廠家還是特別謹慎的。
經濟之聲:現(xiàn)在肖像侵權的案件還是很多的,而且有很多都具有特殊性,比如說,現(xiàn)在大家都使用微信,如果盜用了其他人朋友圈里的,或者頭像的照片。再比如,使用他人側臉、背影的照片,這些都算不算是侵犯肖像權呢?
胡曉:這些都是算侵權,肖像是個人形貌的載體,這是屬于我們自己的,其他人沒有經過我的允許都是不可以的使用的。攝影的角度也有講究,如果身邊熟悉的人只要一看到照片就能將其認出,這可能就會引起一些誤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能認為這是構成侵權的。不是說我不以盈利為目的就可以隨便去使用他人的肖像,這在法續(xù)上是需要厘清的,如果確實是以盈利為目的,可能涉及到的賠償數(shù)量會更大一些,但是即便不以盈利為目的,隨意去使用別人的肖像顯然也是不行的。
經濟之聲:現(xiàn)在拍照和通訊軟件如此方便,每個人的照片都有很多,而且不管是名人,還是我們普通人,都有被侵犯肖像權的可能,小艾,對這方面你有哪些了解?
小艾:明星遭遇的往往是代言肖像侵權,那么普通人最容易遭受侵權的地方就要數(shù)照相館了。關先生就有過一段這樣的經歷:
關先生:我去年做簡歷時需要證件照,然后就去找了一家照相館,照完之后感覺還挺滿意的,打印出來我就走了。當時老板就開玩笑,說照那么好看我們給你留下來當宣傳照吧。我說您可千萬別開玩笑,那時候其他同學也都陸續(xù)在照相,半個月后,有一個師弟跟我講,那個照相館貼的宣傳頁上有我的名字,我當時就特別憤怒,就打電話給他們問相關的情況。他們說您當時不是同意了嘛!我說,我什么時候同意。他說,您當時明明就說可以。我說我沒有,你趕快把那個給我撤掉。他說好好,那是我們的失誤,我們撤下去。結果時隔半年,今年4月份又有師弟去那邊照相,發(fā)現(xiàn)換了一張我的照片,是那組照片當中的另外一張照片。我就再次打電話跟他們說,他說他們這次也是無意為之,就說他們會撤。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態(tài)度還是非常不誠懇,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小艾:一般的照相館如果想要放照片,很多時候在你拍照的時候就會跟你商量,通過加放底片數(shù)量,或者贈送擺臺等一些物件的方式來進行補償,但是很多照相館也會出現(xiàn)私自擺放照片的問題,很多人不愿意把自己的照片擺在外面,讓別人看或者評論。所以照相館的這種做法很讓人不舒服,也是一種很不尊重人的行為。如果跟照相館溝通之后,他們仍然繼續(xù)把照片放在外面,我認為消費者就有必要采取措施進行制止了。
易建濤:很多商家其實并不是不知道這屬于侵害公民肖像權的一個行為,而是在明明知道的情況下,他們認為公民可能不會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所以他們就使用了,抱著僥幸的心理。所以我們還是要明確一點,就是有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第一種是沒有經過肖像權人同意并以盈利為目的,而使用權利人的肖像。第二種就是雖然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沒有經過肖像權人的同意便將其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復制或者散發(fā)。另外還有一類是超出了肖像權人許可范圍、許可地域還有許可期限來使用肖像,它可能是經過了肖像權人的同意,但是超出了當時的協(xié)議范圍,所以這三種情況都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碰到的大多數(shù)的侵犯行為都是屬于第一和第二類,也就是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別人的肖像。另外,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使用其肖像其實是很難取得效果的,為什么呢?因為這一類侵權行為所適用的地域范圍可能很小。第二,這些被侵權人可能沒有那么大的名氣。另外,現(xiàn)在信息的更新速度很快,網(wǎng)絡上的信息也非常發(fā)達,被侵權以后,信息很有可能馬上就被淹沒掉了,所以我們很難發(fā)現(xiàn)這樣的行為。另外,就算當事人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傷害,他要去尋找這個信息或者發(fā)布者也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一些當事人就會因為維權困難最后不了了之了,所以這就需要我們從網(wǎng)絡傳播的源頭去把關。
經濟之聲:一旦我們的肖像權受到了侵害,我們應該采取哪些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胡曉:最好的一個方案就是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的約定。第二,最關鍵的還是保全證據(jù),在這個信息時代,相關的證據(jù)可能很快就會被淹沒,一旦當事人發(fā)現(xiàn)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要及時的截屏或拍照,在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請公證機關做證據(jù)保全。第三,在保存好證據(jù)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和發(fā)布者聯(lián)系,在和發(fā)布者聯(lián)系的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取證。第四,如果發(fā)布者拒絕刪除,拒絕補救,我們可以和發(fā)布的媒體取得一定的聯(lián)系。第五,如果它同時又涉嫌虛假宣傳,我們還可以去向工商部門反映,或者求助媒體。最后,該提起訴訟的時候還是應該提起訴訟。
【導讀】化肥公司擅自使用農戶照片,時隔兩年被發(fā)現(xiàn)后賠償4袋化肥。“他們也遇到過別的農戶找他們反映,都是給了兩袋化肥就解決了。”農戶不滿意,提出賠償2 萬元;商家拒絕并放出豪言:寧可十萬打官司,也不兩萬賠農戶“一個人就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多塊錢,覺得真是超出我們接受的范圍”?!短焯?15》本期聚焦:一場由農民肖像權引發(fā)的紛爭。
據(jù)報道,近年來,明星因為被侵犯肖像權而提起訴訟進行維權的案件時有發(fā)生?;ヂ?lián)網(wǎng)時代,肖像權糾紛日益增多,已經不是明星的“專屬”,普通大眾的肖像權也很有可能被侵犯。今天我們要說的是,農民朋友肖像權被企業(yè)侵犯的事情。
家住河北省滄州市青縣的一對老夫婦在買化肥的時候,意外發(fā)現(xiàn)自己的照片竟被登上了“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的化肥廣告。老兩口為此感到震驚,但是又不知道如何維權,于是便拜托晚輩胡先生幫忙處理這件事,我們先來聽聽胡先生介紹事情經過:
胡先生:我們今年3月份去我們村的那個農資店買農藥,買農藥的時候這個賣農藥的就問我,壽光志同道合肥的效果怎么樣?我說我沒用這個肥料,我不知道。賣農藥的就說,你不知道你給人做廣告,那都上包裝了。我說真不知道,我一看真是這么回事,他兩口子就在包裝上呢,于是第二天就給這個廠子打電話反映這個事情。廠子說這個事要跟領導說一下,過了四、五天,這個藥廠找我們鎮(zhèn)上的一個賣他們肥料的代理點說這個事,就說廠子給拿4袋肥料了這個事,說你們同意吧。我叔他們不同意,就說要兩萬塊錢,這就等于一個人要一萬塊錢的費用,然后對方就不認可,找了幾次中間人給我叔說這個事,這個廠家始終就沒有跟我叔聯(lián)系過,我也給廠子打過幾次電話,始終沒有人來正面的處理這個問題。后來我聽這個中間人的意思是說這個廠子寧愿拿出10萬塊錢打官司也不賠這個錢。
明明沒有用過這一品牌的化肥,卻被當成“使用者”登上了化肥廣告,老兩口詫異之后開始感到氣憤??吹搅诉@款化肥的包裝后,老兩口才想起來是怎么回事,我們繼續(xù)來聽聽胡先生的轉述:
胡先生:事情是我們近期發(fā)現(xiàn)的,但是拍照片是在2014年的下半年,應該在7月份到8月份,當時有6到8個人來我叔的棚里面,他們帶著土壤探測儀,說測測土壤缺什么東西,就跟我叔說缺這個缺那個,用他們家的肥料比較好。帶他們來的是我們縣城農資站的一個人,跟我叔也認識,我叔就蹲在那個地方,他們就把那個包裝袋放到我叔的面前了,因為里面有認識的人,我叔就樂呵的跟他們說話,他們在這個期間可能就拍了我叔的照片了,其實我叔都不知道他們拍照片了,我嬸也是。但是看照片時,連我自己也認為他們兩個是自愿照的,實際上他們是真不知情。
原來是對方在介紹化肥產品時,老兩口被拍下來了。要是不做說明,看過照片的人還真以為是他們用過化肥后,對化肥產品感到非常滿意??纯磸V告上的那些照片,每一張都是拿著化肥包裝袋,充滿喜悅的表情。那么他們被登上廣告是自愿的,還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呢?
胡先生:因為這個廠子侵犯老百姓權利的情況挺多的,只不過有人不懂沒有找它們,我們村除了我叔和我嬸,鄰村還有一家也是被他們侵權了,鄰村也不知道,后來我們就告訴廠子了,如果你不賠償我們,我們就去找鄰村這一家一起去告你們這個廠子。廠子在聽到信后的第四天,給那一家拉來了4袋肥料,讓對方簽了個字,就證明對方讓它使用自己的照片。
原來還不止這老兩口一家人遇到這樣的情況。胡先生介紹,鄰村的農戶已經通過調解,收下了化肥廠補償?shù)膸状?,就消除了矛盾。而這一次,化肥廠與老倆口之間的矛盾焦點,就在于具體的賠償內容上。胡先生代表的老兩口這方不接受化肥商家4袋化肥的賠償。而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方面,也不接受胡先生這邊2萬元的索賠要求。老兩口為什么要提出2萬元的索賠呢?
胡先生:因為我們也問過律師了,假若我們正式起訴它們,我們要根據(jù)這個廠的銷售額或者盈利額來提出賠償,我們提出兩萬是我們自己的猜測,它這個肥料已經銷售2年了,就按一千噸來計算,它們的盈利額應該在十萬到二十萬之間,所以我們就跟它要了2萬塊錢的費用,因為它用我們的頭像來做宣傳,是以盈利為目的的。
這邊堅持索賠,而化肥廠那邊堅決反對。目前雙方僵持不下,都沒有讓步的意思。于是記者聯(lián)系到了壽光志同道合肥業(yè)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員,我們一起來聽聽他們的說法:
化肥廠方:這個人還真夠厲害,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去協(xié)商處理這件事情了,我們的包裝上其實有很多喜悅照片,這上面的照片都是真實使用過我們產品,并認為效果比較好的。因為那個照片是2014年拍攝的,現(xiàn)在我們市場上有很多業(yè)務經理和業(yè)務人員,我們確實也不知道當時是誰拍攝的,所以現(xiàn)在也沒有人去證實這件事情了,因為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了。知道這件事情以后,我們已經去積極的處理了,也給予了一些補償。我們希望他們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能夠使用我們的產品,然后獲得豐收,但是他的要求太高了,每個人要求我們賠償,就超出我們能接受的范圍了。這并不是當事人要求我們去處理,而是委托了一個親戚一直在做這件事情?,F(xiàn)在我們已經改換了2016年的包裝,現(xiàn)在這個包裝上也沒有他的照片。因為當?shù)匾粋€業(yè)務經理也通過我們的銷售商來聯(lián)系處理這件事情了,當事人已經沒有什么其他的意見了,只是這個委托人抓住這個事情不放。
化肥廠方面認為,胡先生這邊的賠償要求過高,超出了他們的接受范圍。值得注意的是,錄音當中有一句話說“當事人已經沒有什么意見了,只是這個委托人抓住事情不放”。
從我們從采訪開始,就一直是胡先生在與我們聯(lián)系,此時,我們更關心的是胡先生的身份,他稱呼當事人為“叔叔”,那么他與當事人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呢?
胡先生:我在村里面懂一點法律方面的知識,老百姓如果有一些不懂的問題,我就會幫助他們維權。我跟他就是一個叔侄的關系,他的輩分比我們大一輩,所以我叫他叔叔,我們是同村的,我叔叔和嬸嬸的意思就是要他們賠償2萬塊錢,如果廠家不賠償,他們就想求助記者,如果還不行,他們就再去山東的法院起訴。因為他們已經放出話來了,就說寧愿拿10萬塊錢去打官司也不賠償,這個是中間人跟我們說的。他們現(xiàn)在覺得農民什么也不懂,也經不起折騰。包裝袋上的那些人其實好多都不知情,我叔叔、嬸嬸當時也不懂。后來我嬸嬸不同意,說找個明白人問一問,他們害怕所以來找我,事先就把我叫去了,就說不讓我管這個事,我開始沒管,后來又找我去了,說代理人不管了,讓我出面解決下。我感覺他們挺欺負人的,于是我就幫他們找到了12315。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都不讓步,事情發(fā)展至此,停滯不前。
關于這一話題,《天天315》實習編輯小艾、經濟之聲評論員易建濤以及北京市同諾律師事務所的胡曉律師進行了分析與評論。
這個事情現(xiàn)在就處于一個僵局,對于這個案例的一些細節(jié)和后續(xù),小艾進行了相關的介紹,
小艾:這件事我一直在跟胡先生交流,中國很多農村地區(qū)的人會經常到村里的農資站去買化肥,農藥等,廠家也經常通過農資站向村民推銷化肥,這個商家就是趁著農民在看包裝袋時拍下的照片。這樣的情況肯定不是一個兩個,因為這個村子和臨村都發(fā)生了同樣的狀況。
當事人有這種維權意識是值得稱贊和鼓勵的,而且他們也了解很多相關的情況,例如侵犯肖像權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現(xiàn)在這一條肯定是屬實的。第二是必須以盈利為目的的,這一點是矛盾的焦點之一,還有待討論。第二個焦點,也就是矛盾的核心就是賠償問題,化肥廠家用了4袋化肥解決了臨村的問題,每一袋化肥的市價是200多塊錢,4袋化肥相當于一千多塊。廠家以為在農村用幾袋化肥就能打發(fā)農戶,可是現(xiàn)在所有人的維權意識都有了提升。但是廠家也有做的好的地方,例如他們能夠及時對農戶提出的問題做出反應,并且也在第一時間找到了中間人,并想辦法來解決這個事情,但是他們的問題出在哪呢?他們的問題就出在他們始終沒有露面,并且在電話中跟當事人的態(tài)度非常強硬。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商家是財大氣粗,以大欺小。而且雙方的說法有很多矛盾之處,誰是真的,誰是假的我們也無從得知?,F(xiàn)在雙方都對彼此都不信任,商家覺得當事人打著侵權的旗號過分索賠,當事人對商家也抱有一味的敵勢態(tài)度。所以雙方現(xiàn)在都沒有辦法各讓一步,解決問題。我們說的調解就是協(xié)調解決問題,在走司法程序之前,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這就要看雙方提出的條件是什么。
胡先生:他們銷售的這個產品沒有達到他們宣傳的效果。第二,包裝袋上的那些農戶,甚至有一多半都沒有用過他們的產品,他們也遇到過別的農戶找他們反映,他們都是通過給兩袋化肥就把問題解決了。主要還是因為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打官司應該是輸不了,主要就是賠償多少的問題了,哪怕無法獲得賠償,再搭點錢我叔叔,嬸嬸可能最后都會起訴他們,因為感覺這個公司太欺負人,他們認為幾袋化肥就可以使用老百姓的肖像權。雖然老百姓的身價沒有明星高,但是他們的態(tài)度真的很惡劣,我們每次打電話溝通的時候,他們都說你隨便,你愛怎么來就怎么來。
經濟之聲:事情的焦點之一,就是能否構成侵犯肖像權這樣一個事實。需要滿足兩點: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和以營利為目的。商家擺出的當事人的照片不是以代言的方式,而是以消費者使用過產品并且覺得很不錯的“喜悅照片”的形式。是屬于一種反饋,您認為這種做法構成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嗎?
胡曉:這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權,因為法律意義上的肖像蘊含了肖像權人基于肖像而享有的人格方面的利益。我們在明法通則里明確規(guī)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來使用這樣的肖像,所以在沒有經過我明確同意,明確授權的情況下,隨意使用我的肖像可能就涉及到了侵犯肖像權。
經濟之聲:問題的第二個焦點就是賠償?shù)膯栴},具體的說也就是化肥商家認為胡先生這邊索賠2萬塊錢他們無法接受的,那么關于胡先生提出的這2萬塊錢,國家有沒有關于賠付方式和金額的相關規(guī)定,像胡先生根據(jù)使用當事人照片期間產生的利潤換算賠償金額的方法合理嗎?
胡曉:我認為是這樣的。首先,肖像權的使用本身具備一定的財產利益,原則上我們建議報酬能夠在事前進行協(xié)商和確定,但是很顯然在這個案例中,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在商家擅自使用當事人照片的情況下我們就要考慮:第一,這個商家是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第二,他通過這樣的行為能獲得多少利益?具體的數(shù)額可能還是要具體考慮其銷售量和農戶使用之間的關系,最后法院會給出一個金額。但是4袋化肥可能確實是有點偏少了。
經濟之聲:現(xiàn)在雙方是處于一個僵持的階段,那么接下來胡先生應該如何繼續(xù)維權呢?
胡曉:肖像權的賠償有很多種。走司法程序是可以的,為什么可以?你未經我的同意使用我的肖像,你特意抓拍了一個瞬間,其他消費者可能會誤以為這個老農使用了這個化肥后獲得了很好的收成,從而獲得了非常大的收益,這是一種虛假的宣傳。如果這確實構成了虛假宣傳,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此外,直接提起訴訟也是可以的。
經濟之聲:如果大家都去索賠這兩萬元錢,化肥廠是否會不堪重負?
易建濤:我做一點補充,商家對于記者來采訪這個公司的事實表示非常驚訝,他們覺得這個農戶為什么這么麻煩,居然還能找到一個中央臺的記者來進行采訪,所以他們特別不理解,為什么兩袋化肥沒有辦法去滿足這個農戶?從他們表態(tài)的話語看來,他們自身認為使用這些農戶的照片用來宣傳化肥應該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們并沒有把這個當成侵權的行為。但是后來當這些農戶真的找上門來進行索賠時,他們才著急,但他們還不是特別著急,他們覺得兩袋化肥就能擺平這件事情。
經濟之聲:廠家是否可能已經用兩袋化肥擺平了很多人?
易建濤:對,有這個可能性。如果他真正答應了農戶賠償兩萬塊錢,其他的農戶可能就不愿意了,他們可能會再找上門來,所以這個廠家還是特別謹慎的。
經濟之聲:現(xiàn)在肖像侵權的案件還是很多的,而且有很多都具有特殊性,比如說,現(xiàn)在大家都使用微信,如果盜用了其他人朋友圈里的,或者頭像的照片。再比如,使用他人側臉、背影的照片,這些都算不算是侵犯肖像權呢?
胡曉:這些都是算侵權,肖像是個人形貌的載體,這是屬于我們自己的,其他人沒有經過我的允許都是不可以的使用的。攝影的角度也有講究,如果身邊熟悉的人只要一看到照片就能將其認出,這可能就會引起一些誤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能認為這是構成侵權的。不是說我不以盈利為目的就可以隨便去使用他人的肖像,這在法續(xù)上是需要厘清的,如果確實是以盈利為目的,可能涉及到的賠償數(shù)量會更大一些,但是即便不以盈利為目的,隨意去使用別人的肖像顯然也是不行的。
經濟之聲:現(xiàn)在拍照和通訊軟件如此方便,每個人的照片都有很多,而且不管是名人,還是我們普通人,都有被侵犯肖像權的可能,小艾,對這方面你有哪些了解?
小艾:明星遭遇的往往是代言肖像侵權,那么普通人最容易遭受侵權的地方就要數(shù)照相館了。關先生就有過一段這樣的經歷:
關先生:我去年做簡歷時需要證件照,然后就去找了一家照相館,照完之后感覺還挺滿意的,打印出來我就走了。當時老板就開玩笑,說照那么好看我們給你留下來當宣傳照吧。我說您可千萬別開玩笑,那時候其他同學也都陸續(xù)在照相,半個月后,有一個師弟跟我講,那個照相館貼的宣傳頁上有我的名字,我當時就特別憤怒,就打電話給他們問相關的情況。他們說您當時不是同意了嘛!我說,我什么時候同意。他說,您當時明明就說可以。我說我沒有,你趕快把那個給我撤掉。他說好好,那是我們的失誤,我們撤下去。結果時隔半年,今年4月份又有師弟去那邊照相,發(fā)現(xiàn)換了一張我的照片,是那組照片當中的另外一張照片。我就再次打電話跟他們說,他說他們這次也是無意為之,就說他們會撤。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態(tài)度還是非常不誠懇,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小艾:一般的照相館如果想要放照片,很多時候在你拍照的時候就會跟你商量,通過加放底片數(shù)量,或者贈送擺臺等一些物件的方式來進行補償,但是很多照相館也會出現(xiàn)私自擺放照片的問題,很多人不愿意把自己的照片擺在外面,讓別人看或者評論。所以照相館的這種做法很讓人不舒服,也是一種很不尊重人的行為。如果跟照相館溝通之后,他們仍然繼續(xù)把照片放在外面,我認為消費者就有必要采取措施進行制止了。
易建濤:很多商家其實并不是不知道這屬于侵害公民肖像權的一個行為,而是在明明知道的情況下,他們認為公民可能不會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所以他們就使用了,抱著僥幸的心理。所以我們還是要明確一點,就是有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第一種是沒有經過肖像權人同意并以盈利為目的,而使用權利人的肖像。第二種就是雖然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沒有經過肖像權人的同意便將其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復制或者散發(fā)。另外還有一類是超出了肖像權人許可范圍、許可地域還有許可期限來使用肖像,它可能是經過了肖像權人的同意,但是超出了當時的協(xié)議范圍,所以這三種情況都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碰到的大多數(shù)的侵犯行為都是屬于第一和第二類,也就是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別人的肖像。另外,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使用其肖像其實是很難取得效果的,為什么呢?因為這一類侵權行為所適用的地域范圍可能很小。第二,這些被侵權人可能沒有那么大的名氣。另外,現(xiàn)在信息的更新速度很快,網(wǎng)絡上的信息也非常發(fā)達,被侵權以后,信息很有可能馬上就被淹沒掉了,所以我們很難發(fā)現(xiàn)這樣的行為。另外,就算當事人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傷害,他要去尋找這個信息或者發(fā)布者也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一些當事人就會因為維權困難最后不了了之了,所以這就需要我們從網(wǎng)絡傳播的源頭去把關。
經濟之聲:一旦我們的肖像權受到了侵害,我們應該采取哪些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胡曉:最好的一個方案就是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的約定。第二,最關鍵的還是保全證據(jù),在這個信息時代,相關的證據(jù)可能很快就會被淹沒,一旦當事人發(fā)現(xiàn)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要及時的截屏或拍照,在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請公證機關做證據(jù)保全。第三,在保存好證據(jù)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和發(fā)布者聯(lián)系,在和發(fā)布者聯(lián)系的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取證。第四,如果發(fā)布者拒絕刪除,拒絕補救,我們可以和發(fā)布的媒體取得一定的聯(lián)系。第五,如果它同時又涉嫌虛假宣傳,我們還可以去向工商部門反映,或者求助媒體。最后,該提起訴訟的時候還是應該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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